(三)成果:
1、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水泥使用现状与对策研究报告;
2、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结构用水泥应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报批稿。
二、项目单位遴选条件
(一)依法设立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相应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运行管理规范,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二)项目单位须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必要的条件,并应设有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管理和监督资助项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三)项目单位须熟悉和全面掌握水泥生产、质量管理和应用,熟悉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部品部件技术质量管理和行业发展现状,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员和技术储备,能够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承担项目有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要求: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等有关资料(包含电子版),一式四份,项目需提交的资料、表格见附件1、2。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