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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安办发〔2016〕39号)的要求,督促本市建设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岁末年初绿色安全施工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组织开展岁末年初绿色安全施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北京市协调推进新机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三)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国务院安委会、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消防局等上级有关部门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开展“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6〕377号)的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十个抓好”重点工作,做到“十个不”。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231.htm 相关文章: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绿色安全施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第二部分)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绿色安全施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第三部分)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绿色安全施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第四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