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 1109 9340  (同微信)

186 1069 3318(同微信)

信息咨询
Information consultation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在线监测设备防治扬尘的通知(第二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6-12-06 | 19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为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责任主体,承担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费用。建设单位选择符合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见附件1)的企业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以及系统技术维护。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要为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技术支持,积极配合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保护工作,确保设备不被人为破坏。
   
市、区住建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施工工地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管理工作。

三、安装要求

(一)在线监测设备的选用及选址。在线监测设备应符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定的在线监测设备技术要求,与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良好兼容,并能接入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在线监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围栏安全范围内,且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监测点位宜安装在主要出入口和施工车辆出入口,当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邻时,应避免在相邻边界处设置监测点;在监测点周边,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阻碍物阻挡空气的流通。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488.htm

首页

咨询

报名

 
关注微信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