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装数量。主要出入口和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至少设置1个监测点;主作业面及扬尘隐患较大区域附近应设置1个监测点。颗粒物采样口高度一般应设在距地面3.5m±0.5m。安装数量及位置应确保监测设备监测数值能客观反映施工现场实情。
(三)安装信息报送。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后,建设工程应填写《北京市施工工地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5日内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四、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
全市在线监测设备可实现对施工工地现场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功能,并应纳入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环保主管部门、集团总公司及施工单位使用统一分配的账号、密码即可登录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通过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的在线监测功能对所属施工工地现场绿色施工情况进行查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4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