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成“十三五”目标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目标,明确各区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确保规划任务的顺利实施,按照《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筑节能工作的职责分工,将“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和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和起草了《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关于加快发展本市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专项工作方案。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4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