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做实安全质量评估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质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2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2016年3季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后,决定对部分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范围
2016年3季度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且在施工程项目数量3个(含)以上的施工、监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约谈时间及地点
约谈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9:30
约谈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106会议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位于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建议参加约谈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