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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开展2016年3季度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企业进行约谈的通知(第一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6-12-30 | 127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做实安全质量评估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质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2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20163季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后,决定对部分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范围

  20163季度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且在施工程项目数量3个(含)以上的施工、监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约谈时间及地点

  约谈时间:20161222日上午9:30

  约谈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106会议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位于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17号,建议参加约谈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