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 1109 9340  (同微信)

186 1069 3318(同微信)

信息咨询
Information consultation
您所在的位置:
关于对未开展2016年3季度安全质量评估工作企业进行约谈的通知(第三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6-12-30 | 1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处理方式

  对拒不参加约谈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启动资质动态核查程序,加大对其在施项目的执法检查频次,不予提供企业出京介绍信和诚信证明。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3季度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施工企业名单

2.20163季度未开展安全质量评估监理企业名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附件:京建发〔2016439号附件.docx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7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