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计工作组织与实施
招标代理统计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业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分类管理,统一上报”方式,对企业填报的各种调查表式进行分类审核,由市住建委建筑业管理处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统计工作要求
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应按时上报,逾期未上报的市属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流程对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同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逾期未上报的中央所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