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处理情况
北京市运乔铁城混凝土搅拌站及北京青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分别采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混凝土原材料砂子和粉煤灰,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做进一步处理。对供应不合格材料的供应企业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对中铁丰桥桥梁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北京筑诚兴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韩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金宸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卢沟桥质衡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铁火车头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天恒泓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商砼(北京)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八通混凝土搅拌站、北京向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京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共计13家企业存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为,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给予限期责令整改,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等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来源: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1068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