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房屋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2号,简称《22号电》(京安办函〔2016〕178号,简称《178号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6〕1号,简称《1号文》)、《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7〕1号,简称《1号通知》)、《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防安字〔2017〕1号,简称《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加强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各管房单位要严格按照《22号电》、《1号文》、《178号函》的要求,以及国家和我市有关房屋安全管理、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fwgl/fwaqysb/fwaqsbglfxxx/411834/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