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轨道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状态评估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状态评估作用,坚持推进差别化管理和“两场”联动制度,优化评估工作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现场评估人员责任,确保及时准确反馈现场问题。
二、强化安全质量制度建设,确保现场长期稳定受控。
一是推进《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立法研究工作,力争年内完成,为及早颁布实施创造条件。
二是研究建立施工安全风险诊断和预报制度。通过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信息采集、处理,构建在施区域道路坍塌、模板支撑架垮塌和大型起重机械事故安全风险诊断模型,开展安全风险指数预报,为参建各方及监督机构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修订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核查制度。增加开工条件核查内容,优化核查条件,补充梁柱节点、出入口斜坡段暗挖及二衬混凝土浇筑、出入口与主体结构连接处等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增加第三方咨询机构参与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核查等相关要求,增强条件核查制度对安全质量的预控作用。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lhaqgl/zcwj/aqzljdwj/41029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