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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第三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7-02-23 | 13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统计工作要求

  各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时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我委将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分类审核,并统一汇总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逾期未上报的市属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流程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同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