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机制,鼓励施工单位使用租赁信用良好的租赁企业的建筑起重机械。
三是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实体情况进行抽查。大力支持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辖区在监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实体抽查。
四是进一步明确设备登记编号、使用登记的相关办理标准,继续指导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备案管理工作。五是支持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管理京津冀一体化,指导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做好“营改增”有关工作。
(五)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和安全状况测评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考评,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系统”,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优,结合建筑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开展“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及“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申报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xxgk/qtwj/gcjsltz/411209/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