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下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广东造价总站)一行4人,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以下简称造价处)就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开展专题调研。造价处冯志祥处长、安庆进副调研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了座谈。
会上,广东造价总站卢立明副站长首先介绍了他们在落实广东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随后,安庆进副调研员结合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的主要经验做法进行了情况介绍。双方重点就岭南建筑与明清官式建筑在结构形式、工程做法、施工工艺上存在的差异,修缮工程定额项目划分中应注意的问题,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确定及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此次调研座谈,促进了广东和北京两地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务联系,为强化两地的古建筑修缮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czjxx/304937/413054/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