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统计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认真负责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逾期未上报企业,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具体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2017年度统计报表所需填报项目略有变化,请仔细核对填报。
(二)表一基本情况按各企业目前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企业首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时间是指企业首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时间(含暂定乙级)。
(三)表二中企业人员是指在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兼营造价咨询的企业,仅填写与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从业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数量。
(四)表二中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类别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人员。
(五)表三代码第68项按照填报年度已完成业务涉及的工程造价(如:招标控制价、审核价等)之和填报。
(六)网上上报后请务必查看审核结果,通过后再打印盖公章寄送,以免造成重复寄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czjxx/304937/414059/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