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一)参赛单位内部选拔初赛
4月10日前,竞赛组委会公布参赛单位名单。
1.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各参加竞赛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全员参与组织学习(包括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和协管员),选拔出5名参赛人员(至少包括3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竞赛活动复赛参赛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各参加竞赛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广泛动员,自定比赛方式、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出5名参赛人员(包括持有安全B本的人员2名和持有安全C本的人员3名),于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竞赛活动复赛参赛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竞赛复赛
复赛采用笔试答卷的方式。参赛单位应于5月15日至5月30日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考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竞赛报名申请(并上传参赛人员照片)。6月5日,登录考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6月6日,参赛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赛。
各参赛单位的5名参赛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以5人考试总成绩对参赛单位进行排名。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企业分别进行排名,其参赛人员也分别进行排名。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总成绩排名前5名进入决赛,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总成绩排名前7名进入决赛。
复赛笔试的出题、考试、判分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遵循保密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笔试期间,有参赛选手作弊或替考的,本人成绩和单位成绩均为0分。
复赛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决赛
决赛采用擂台赛现场答题的方式,进入决赛的5个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7个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复赛结束后,参加决赛的参赛单位可参考复赛个人成绩,自行决定,从本单位参赛人员中选出3人参加决赛。其中,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参加决赛的3人中,必须有2名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有1名持有安全B本的人员和2名持有安全C本的人员。参加决赛的参赛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将《竞赛活动决赛参赛人员申报表》(附件3)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参赛人员因故无法参加比赛的,应在决赛开始前提前告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经同意后,可更换为替补人员参赛。
决赛成绩按照12个参赛单位的最终得分进行总排名,对决赛排名有异议的,参赛单位可向竞赛组委会申请仲裁。
决赛的竞赛细则另行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lhaqgl/zcwj/aqschlssg/414377/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