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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通知(第三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7-04-18 | 178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

  按照竞赛决赛成绩排名,成绩第1名的参赛单位,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一等奖”;成绩第23名的参赛单位,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二等奖”;成绩第456名的参赛单位,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三等奖”,并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优秀奖”若干。

  获奖集体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表扬。参赛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不低于以下标准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一等奖”,给予奖励5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二等奖”,给予奖励4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三等奖”,给予奖励3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集体优秀奖”,给予奖励2000元。

(二)个人奖

  个人奖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奖(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奖(建筑施工企业)”。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参赛人员按照竞赛复赛成绩分别排名,成绩第12名的参赛人员,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一等奖”;成绩第345名的参赛人员,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二等奖”;成绩第678910名的,获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三等奖”; 并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优秀奖”若干。

  获奖个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通报表扬。建筑施工企业参赛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并在单位内部通报表扬。应按不低于以下标准给予相应经济奖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一等奖”,给予奖励4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二等奖”,给予奖励3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三等奖”,给予奖励2000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个人优秀奖”,给予奖励1000元。

六、工作要求

  此次竞赛是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重要主题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周密组织、全员参与,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热潮,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从业者的业务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

1.竞赛活动考核重点

2.竞赛活动复赛参赛人员申报表

3.竞赛活动决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