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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汛工作要点(第二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7-04-28 | 1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全面排查防汛隐患

1.按照市防汛办《关于开展全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京政汛〔20172号),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在4月底之前开展防汛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避险措施”等落实部署情况;防汛重点部位防汛隐患排查责任制清单建立情况及整改措施部署落实情况;防汛预警传达机制及重点活动保障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26月底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水管线未受堵塞,确保抽水设备正常运转。轨道交通及相关涉河工地应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公共排水管线进行摸排并建立台帐,发现堵塞或破损要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维修。在强降雨天气应加强对排水情况的巡查,防止因雨水倒灌而危及施工人员及结构物的安全。进行基础施工前,应首先掌握开挖区域内的地下管网埋设情况,需要改线的要及时与产权单位联系,避免地下管线遭到破坏。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宿舍、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施工单位应组织临建房屋的生产厂家,按照《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规程》(DB11/693-2009)及有关标准要求,对临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尤其是位于空旷区域的临建房屋应重点认真检查,并对临建房屋、围挡等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的防风、防雷性能符合要求。

3.轨道交通工程要在上汛前开展全面的防汛隐患排查。处于机电设备安装阶段的地铁车站工程,其出入口等附属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连通的,连通处有人防密闭门的,应确保密闭门开闭灵活、有效,孔洞封堵可靠,无人防密闭门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挡水墙;在施轨道交通工程与已运营地铁线路连通的,均应在连通处设置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挡水墙,防止雨污水倒灌浸泡已安装的机电设备设施或危及运营线路安全;深基坑工程以及暗挖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竖井、出入口、风道口、施工预留口等地面井口均应设置挡水墙,防止雨水倒灌。挡水墙高度应满足防范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的使用要求。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lhaqgl/zcwj/aqschlssg/418193/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