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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推进绿色安全建造指导意见(第三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7-06-06 | 263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坚持绿色施工常态化

  16.推广使用空气能动力采暖、制冷系统,太阳能空调、热水、照明等节能方法,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力争实现施工现场“节能”目标。

  17.鼓励使用装配式临建房,提升循环利用效率;全面推进施工现场使用喷射混凝土预拌料,减少材料损耗;设置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场,开展对混凝土废渣、砌块边角料等固体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研究,引导实现施工现场“节材”目标。

  18.严格保护工程建设水文环境,地下水治理以止水为主、抽排为辅,对需要进行抽排降水的工程,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加强地下水抽排循环利用,努力实现施工现场“节水”目标。

  19.大力推进构配件、钢筋集约化加工制作方式,通过合理布局,提高施工现场临时场地立体化、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实现施工现场“节地”目标。

  20.在继续保持暗挖工程全封闭施工的基础上,推广明挖基坑防尘隔离棚,棚内配置实施立体化防尘抑尘措施,隔离抑制土方开挖、喷射混凝土、钢筋焊接、模板安装、混凝土处理等不同施工阶段的扬尘噪声污染。围绕施工作业污染排放关键环节和重要工序实施精细化管控措施。在作业土场、竖井井口等部位设置扬尘和噪声污染在线监测、自动喷淋降尘设备,并纳入全市远程施工视频监控系统统一管理。推广喷射混凝土除尘降尘设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应用,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烟气排放。实现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绿色安全建造推进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加快推进绿色安全建造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检查;参建各方要明确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建立部品部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制度,有序推进科研课题研究。参建各单位应结合指导意见,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实施折子工程管理,对支护材料工厂化定制、集约化采购等内容,加快转入实施阶段进程,积极开展各线路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鼓励明挖基坑防尘隔离棚等应用;研究制定支持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施工工序机械化作业、过程管控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措施;逐步通过工程创优评先、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等工作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绿色安全建造实施落地;通过全面开展绿色安全建造,施工现场满足相关环保标准后可以适时调整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绿色安全建造费用调整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增强参建各单位全面实施绿色安全建造的工作动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绿色安全建造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逐步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绿色安全建造发展的良好氛围。





来源:http://www.bjjs.gov.cn/bjjs/gcjs/zlhaqgl/zcwj/aqzljdwj/414577/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