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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
来源: | 作者:bjjspx | 发布时间: 2016-09-26 | 20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培训内容

(一)学一本书(《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普法维权培训教材》) 

(二)看一张教学光盘(北京市建筑业劳务作业人员务工常识) 

(三)考一张试卷(普法维权知识试卷)。

五、实施步骤 

(一)编写教材、建立题库:建管中心编写和拟定培训教材、光盘并建立试题库。 

(二)领取、分发教材光盘:各省驻京建管处到建管中心领取培训教材、光盘,并负责将培训教材、光盘分发到所属企业;无省驻京建管处劳务企业直接到建管中心领取培训教材、光盘。 

(三)培训考核:劳务企业按照培训教材对所属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在试题库中抽取试卷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试试卷备查。 

(四)上传信息:劳务企业将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系统”。 

(五)信息审核:各省驻京建管处对照试卷,对所属企业上传信息进行抽查,予以核实。

(六)办理备案:通过各省驻京建管处审核的,企业可持加盖省驻京建管处公章的花名册前往建管中心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普法维权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劳务作业人员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稳定的大事来抓,确保劳务作业人员全员参加普法维权培训。 

(二)市区建委加强对普法维权培训工作的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市在施项目的普法维权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区县建委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工地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进场施工的,依据相关规定记录企业行为并予以处理。 

(三)各省驻京建管处应严格审核本省建筑施工企业所属人员培训情况,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切实做好对本省建筑施工企业普法维权培训的服务工作。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人员进场前,核实劳务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确保本企业在施工程项目使用的劳务作业人员全员经过普法维权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劳务企业应当确保所属人员全员参加培训、考核,同时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县建委、各省驻京建管处的阶段性工作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的集中普法维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