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135 1109 9340 (同微信)
微信客服
186 1069 3318(同微信)
首页
2025续期证书验证
在线报名
关于我们
学校介绍
办学资质
联系方式
位置及路线
企业服务
招聘信息
资讯中心
最新资讯
招聘信息
课程信息
政策法规
报名资讯
建筑行业新闻
建筑行业法规
培训项目
中级职称
房屋安全管理员
职业资格证书
智能楼宇管理师
初级职称
经济师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机械工种
二级造价工程师
制冷专业
企业合作
代办业务
企业介绍
证书样本
学员页面
报名须知
报名表
考场信息
上课地点
打印准考证
支付方式
报名流程
企业复审报名流程
个人复审报名流程
企业用户密码找回
个人用户密码找回及注册
资料下载
表格下载
表格下载
考试大纲
水暖预算资料
土建造价资料
其他文件
习题下载
三类人员资料
测试下载
首页测试2501
续期证书下载
信息咨询
Information consultation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建筑行业法规
>>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
最新资讯
课程信息
政策法规
建筑行业新闻
建筑行业法规
视频资讯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bjjspx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13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解放军总部基建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尚未报批的工程建设标准,均执行新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应刷规定
>的通知
》(建标[1996]626号
)中的附件一同时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
八年十月七日
上一篇: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下一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