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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三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四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六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二部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四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五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六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部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二部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