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 1109 9340 (同微信)
186 1069 3318(同微信)
2.2.4
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2.5
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重点审核内容、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
3. 验收管理
3.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3.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3.2.1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3.2.2
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2.3
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相关文章: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五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六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七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八部分)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第九部分)